案由: 关于要求壮大农创客队伍加强农创客培训的建议
届次: 十六届三次
领衔人: 陈洁瑾
承办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 区委人才办,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
处理情况: 尊敬的陈洁瑾代表: 您好!您在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壮大农创客队伍加强农创客培训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农业人才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关于建议中提出的相关问题,我们非常重视,经认真考虑,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农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区卫健局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分层次、多渠道“一对一”就医保障服务。获市级、区级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在区属医疗机构就医时,门诊诊查费(含专家费)全免;区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已全面建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三重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与慈善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协同发展、有效衔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对于符合职工医保参保条件的农创客人员,均可按规定参保,享受医保待遇。另外,农创客夫妻一方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其非本市户籍子女,在本市中小学校就读的,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即少儿医保);农创客夫妻一方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且累计缴费满3年,其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学龄前儿童,也可参加少儿医保;区住建局目前正在积极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筹建和运营管理工作,建成后可满足不同层次住房保障需求,符合要求的各类人才可就近申请房源,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农创客经认定为高层次人才且在余杭无房的,还可享受最高5000元/月住房租赁补贴,经认定为市级A、B、C、D类人才,可享受最高800、200、150、100万元的购房补贴;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对高层次人才认定中专门有关于农业人才的认定方案,特别是余杭区的高层次认定方案中7个目录专门针对农村农业人才的评定(不包括每个层级的联席会议),根据各农创客的条件分层次认定人才,对不能通过目录认定的特殊农创客人才可以进行联席会议认定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农创客被评为杭州市或者余杭区的高层次人才后即可享受住房补贴、人才落户、子女就学、人才体检、购买共有产权房等等的政策支持;区教育局将根据农创人才认定政策、标准明确后,根据人才政策制订相应人才子女就学政策方案,为西部富美和乡村振兴吸纳人才提供教育支持;区科技局鼓励支持农创客利用乡村闲置厂房、农房等建设“农创空间”办公,积极推进以镇街工业园区为重点,通过鼓励有条件的镇街新建空间、存量盘活、市场租赁、旧工业园区提升改造等方式,鼓励推介优质园区运营机构在镇街开展乡创孵化载体创建,同时给予申报成功的孵化载体相应的认定资金奖励及入驻企业租金补贴;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每年择优评定不超过5家农创客示范点并给予10万元奖励,每年择优评定余杭区“十佳农创客”并给予3万元奖励,同时对在我区农业产业入职、创业并符合相关规定的人才,也给予不同奖励或补助。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以余杭创建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农创客队伍的扶持力度,助推乡村人才振兴。 陈洁瑾代表,您的建议很好,给我们下一步工作带来了帮助和启发。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我区农业人才工作给予关心支持。 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主要负责人: 吴建中 经办人:顾万帆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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