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良渚新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结合本年度工作实际,特编制杭州良渚新城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一)主动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良渚新城在杭州门户网站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678条,其中政策解读部门文件2个,财政信息部门预决算文件2个,招标信息307条,中标信息300条,规划设计信息62条,人事信息5条。在央媒上发布稿件32篇,在省媒上发布稿件67篇,在市级媒体上发布稿件73篇,与区融媒体中心和余杭发布主动对接,确保信息畅通。今年以来,“杭州良渚新城”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789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良渚新城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6件,并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回复,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落实主体责任,形成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明确政府公开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等各环节要求,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及时、全面、主动公开。

(四)规范平台建设

良渚新城不独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指定人员负责余杭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维护,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办理各类依申请公开件。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杭州良渚新城”自媒体宣传优势,加强与杭州日报、余杭融媒体等媒体平台合作,围绕“双招双引”、“城市建设”等良渚新城中心工作开展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监督保障

良渚新城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除发布工作外,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自查,并在每年3月31日前,通过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以保障发布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良渚新城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全面。

下一步,良渚新城在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相关解决措施,具体如下: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增强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是加强责任落实,结合良渚新城重点工作,抓好各部门工作责任落实,力争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杭州良渚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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