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杭州市余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审管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决策规定,编制2022年度区审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余杭区门户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审管办综合科联系。(地址:浙江省余杭区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邮编:311121,联系电话:0571-88505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区审管办通过余杭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80条,内容涉及小额工匠工程信息指导价、人事招聘公告、财务预决算等。通过自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各类工作信息366篇。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区审管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审管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对门户网站、新媒体信息发布进行内容严格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初审、审核、审发的公开信息“三审”制度,做好信息采集、审核、报送等环节的把关。加强日常监测,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局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上公开信息的质量,杜绝发生公布数据错误、密级文件信息公开等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区审管办以余杭区门户网站、区审管办微信公众号等为主要媒介,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优化平台建设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深化和丰富公开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对照《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区政府信息公开科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因工作人员更替,区审管办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专业知识不足,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系统性的学习不够等问题,业务能力急需提高。

(二)下一步改进举措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体系。按照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及时、规范地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权威性、时效性;进一步完善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及政策解读的主动公开工作,不断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效果。遇到疑点难点问题,积极通过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办理水平。二是强化广大干部对公开主体、公开范围的认识,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三是及时关注余杭区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群的相关信息,及时跟进、及时反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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