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宅基地和农村建房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余杭区实际,进一步修订了《余杭区宅基地和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再次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公示期间各单位与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

公示日期:2022年9月13日—2021年9月20日止。

         联系人: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顾双燕  0571-89517461

         邮箱:gushuang90@126.com

         联系地址: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4号楼15楼


附件:《余杭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9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