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林街道联荣12地块共有产权房项目水保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小额物资、服务采购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批准,现就闲林街道联荣12地块共有产权房项目水保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闲林街道联荣12地块共有产权房项目水保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项目编号:Y3301100000008149001)
2.项目概况:东至东海闲湖城,西至庙山新村,南至闲林东路。用地面积16355平方米(24.53亩),总建筑面积约4万方,地上约2.5万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共有产权房、配套公建、地下车库和地下设备用房、道路及绿化等。
二、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
针对闲林街道联荣12地块共有产权房项目完成水保方案编制服务及验收工作,并完成招标人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的其他要求。选取中标单位数量1家。
三、合格备选人资格要求及开标前需提供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3星及以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开标前提供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3、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3星及以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进入开标室人员应当携带《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一) 、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杭州健康绿码查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
1、开标时间:2022年9月14日15时3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运溪路600号仓前停保基地余杭交通集团4楼开标室交通集团5楼507开标室。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程序
1、由主持人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
2、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即按招标公告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并认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六、抽签规则
1.编号顺序: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顺序确定抽签顺序的编号;
2.抽签规则:
(1)5名以下投标人(含5名),实行一轮抽签:实施一轮抽签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2)6-10名投标人,实行二轮抽签:第一轮抽出5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10名以上投标人,实行三轮抽签:第一轮抽出8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5名投标人,最后一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中标结果将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项目进度要求
1、质量要求:咨询报告达到了相关政府部门及机构的要求,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2、委托时间要求:资料齐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初稿。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后,5日内提交至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八、费用计取
本项目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利部司局函保监[2005]22号)取费标准的20%计取,同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含);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限价2万元(含);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书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不超过4万元(含);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表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限价2万元(含)。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余杭闲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联荣公寓七幢
电 话:0571-88771721
联 系 人:孙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时代广场1号楼A座19楼
电 话:0571-89171207,89178700
联 系 人:陈丽
招标人:杭州余杭闲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9月7日
附件一
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
我(姓名):
身份证号:
所属单位(公司):
本人现郑重承诺:
(一)最近 14 天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或确诊病例;
(二)不是来自(或途经) 疫情重点地区, 或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但在杭隔离观察已满 14 天;
(三)近期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
(四)杭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
如上述承诺不实而导致不良后果(如: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出现确诊病例等)的,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时间: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