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瓶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区委全会精神,按照镇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以“增收入、保供给、强管理”为主线,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我镇全面开创“文化文明高地、科创智造新城”建设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21年镇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9341.02万元,比上年增长41.98%,为年初预算的108.47%,为调整预算的108.47%。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488.54万元,比上年增长40.61%,为年初预算的110.76%,为调整预算的110.76%。具体分税种情况:增值税完成33208.56万元,比上年增长50.89%,其中房地产增值税为5798.82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10936.28万元,比上年增长37.17%,其中房地产所得税为2419.79万元;地方个税完成12343.7万元,比上年增长21.12%。经常性税收收入48269.93万元,比上年增长24.29%。
二、2021年财政可用资金情况
按照本轮财政体制,2021年镇财政可用资金为95077.2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50737.0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4.87%。其中:超收分成9243.30万元,房地产税收总额分成1643.72万元,体制决算调整1589.05万元,补助收入8795.60万元,支出基数23696.34万元,上年结余5769.02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为23466.7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7850.84万元,上年结余15615.92万元。
3.财政专户收入为20873.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1.27%。其中:学校教育专项收入(保育费等)678.80万元,小城市培育资金4500万元,西部生态及自选项目补助4577万元,垦造耕地收入3803.2万元,3年以上挂账转收入2385万元,房租、利息等其他收入3277.76万元,上年结余1651.74万元。
三、2021年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2021年镇可用资金95077.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50737.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3466.76万元、财政专户收入20873.5万元。2021年镇支出7481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599.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7282.42万元、财政专户支出13934.9万元。收支相抵累计结余20260.2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账面结余6184.34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50737.03万元,支出43599.7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占总支出的58.27%,收支结余7137.2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83.0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9.09%;
2.教育支出24889.6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7.09%;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0.76万元,为调整预算99.9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
5.卫生健康支出7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7%;
6.城乡社区支出1212.4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
7.农林水支出903.8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0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23466.76万元,支出17282.4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占总支出的23.1%,收支结余6184.34万元。具体支出主要为城乡社区支出17282.4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
(三)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执行情况
财政专户资金收入20873.5万元,支出13934.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4.07%,占总支出的18.63%,收支结余6938.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8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69%,占财政专户支出的45.08%;
2.教育支出1107.3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6.11%,占财政专户支出的7.95%;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7.2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8.95%,占财政专户支出的5.94%;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万元,为调整预算3%,占财政专户支出的0.01%;
5.城乡社区支出30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7.55%,占财政专户支出21.52%;
6.其他支出2718.2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占财政专户支出的19.5%;
四、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
回顾2021年,全镇财政工作以深化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强化财政职能,为我镇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重点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坚持依法治税,规范税收征管,落实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税收网格化管理。积极应对税费改革,加强分析测算,紧盯大项目和重点行业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收入颗粒归仓。
2.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树立“过紧日子”意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一般性开支,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加大教育、卫生投入力度,切实增强群众满意感获得感,提高预算透明度,发挥财政政策激励和财政资金作用。
3.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升财政预算编制水平,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各项财政、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加大对镇本级及下属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村社及下属事业单位经济责任事项轮审,构建“内审-整改-回访”工作闭环,规范财政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