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2年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浙亩均办〔2022〕2号)、《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杭亩均办〔2022〕1号)、《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余政发〔2018〕47号)等文件精神,余杭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余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除矿山、电力、燃气、给排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外)和工业用地进行了2021年度相关数据的收集和计算。规上工业企业按照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污权增加值、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全员劳动生产率等六大指标综合评价;工业用地按照亩均税收指标进行评价,宗地名称以其权属人命名。
现将本次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8月26日—9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余杭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4号楼2306室
联系电话:0571-88729875
附件:1.拟认定2022年余杭区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名单
余杭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