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平台、镇街,各有关企业:
为全力推动我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根据《余杭区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经信〔2019〕8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征集2021年度余杭区数字化融合发展和数字化工程服务机构财政资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条件
1.项目完成单位必须是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完成单位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情况;
3.项目在余杭区组织实施,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符合产业导向目录;
二、项目类型及申报材料
(一)数字化融合发展
1.项目要求:项目执行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项目条件:对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服务型制造业企业(平台)等数字化相关示范项目。
3.资助比例:(1)对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项目。一次性分别给予15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2)同一项目获得多级荣誉,就高奖励。同一项目获得同级奖励,仅奖励一次。
4.申报材料:
(1)余杭区支持数字化融合发展项目申请表(附件1);
(2)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3)相关证明文件。
(二)数字化工程服务机构财政资助项目
1.项目要求:项目执行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发票时间为准)。
2.项目条件:注册在我区的工业互联网应用、机器换人、智能制造工程服务机构;为区内工业企业智能制造的技术咨询、整体解决方案设计、设备制作、维护服务的技术服务收入。
3.资助比例:(1)每年按服务我区企业收入的5%给予资助;(2)对列入省经信厅公布的数字化工程服务公司名单的,追加资助2个百分点;(3)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200万元。
4.申报材料:
(1)余杭区数字化工程服务财政资助申请表(附件3);
(2)企业数字化工程服务技术服务总结,服务区内企业数字化工程合同、开具的发票汇总清单(附件4);
(3)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4)相关证明文件。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项目申报单位将上述申报材料经所在镇街(平台)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后,项目申报单位登录“亲清余杭”(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yuhangplatform/)企业综合服务系统报送,逐项填报上传资料。申报通道自发文之日起开放,于2022年7月13日23点59分59秒准时关闭,并将申报逾期将无法申报。
2.项目申报企业将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附电子稿),在7月13日前报送至区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科,电子版报送至yhjx_st@126.com。
邮寄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余杭区人民政府4号楼区经信局2304室
3.企业申报情况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项目申报咨询联系人:
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数字化推进科 0571-88729857
附件:1.余杭区支持数字化融合发展项目申请表
2.项目申报承诺书
3.余杭区数字化工程服务财政资助申请表
4.余杭区数字化工程服务收入清单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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