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2年第二季度,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浙江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测分离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测分离实施方案》,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按照省环保厅要求对我区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奉口、闲林水库)进行采测分离,奉口为苕溪流域,河流型地表水水源;闲林水库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

根据《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环办函〔2012〕1266号)等文件要求,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 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 项指标,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22年第二季度,监测的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均为100%。

表  2022年4-6月余杭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月份

水源名称(监测点位)

水源类型

类别

达标情况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4月

奉口

河流型

达标

-

闲林水库

湖库型

达标

-

5月

奉口

河流型

达标

-

闲林水库

湖库型

达标

-

6月

奉口

河流型

达标

-

闲林水库

湖库型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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