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路景观绿化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Y3301100000007771002 )
根据相关规定,现就中泰路景观绿化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中泰路景观绿化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Y3301100000007771002 )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方案文本中建设范围和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尚未完成的前期手续的办理、设备采购、原有部分设施设备的拆除、建安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组织验收、试运行、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及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对中泰道路两侧、南湖东路入城口广场、金岸提香北侧广场、石鸽广场景观绿化、硬质铺装、景观建筑、苗木种植、给排水等内容,设总投资估算为398万元;
服务期:60日历天(包括设计、施工周期)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同时具备相应资质:
1)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风景园林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 的独立法人企业;
2)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等内容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其中一人,不得同时兼任)。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设计单位);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施工单位)。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设置数量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2)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均可以)担任;
3)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企业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或者设计资质中的其中一项资质;
4)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包括总承包管理、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承担设计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等相关内容。
5、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包含联合体各方)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余杭区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五、本项目无需报名,但在开标前须提供下列有效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
本项目资格后审,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保证金:(不采用)
七、招标文件领取:网上自行下载。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敏
联系电话:0571-89162352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前程路38号荣尚大厦6楼。
2、招标人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中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朱维平
联系电话: 0571-88637632
温馨提示:
①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杭州健康绿码查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
②疫情期间,为了减少人员接触,投标人代表现场保持一定距离,注意防护。
附件: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格式供参考)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
我(姓名):
身份证号:
所属单位(公司) :
本人现郑重承诺:
(一)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或确诊病例;
(二)不是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或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但在杭隔离观察已满14天;
(三)近期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
(四)杭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
如上述承诺不实而导致不良后果(如: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出现确诊病例等)的,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所属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