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投标函格式调整,详见本次补充招标文件。
1、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根据贵方 项目设计招标的招标文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
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
2、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承诺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所有附加条款。
2、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周期内完成相关设计内容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 13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
4、我方承诺一旦我方中标,设计费按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 %进行收取。
5、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 (全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