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渚自来水厂一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澄清

发布时间:2022-06-22 16:16

     良渚自来水厂一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第一项第一点:

“1、投标人企业获得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信用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A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3分,AA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

1、投标人企业获得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信用能力证书,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A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3分,AA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2年6月的书或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杭州余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2日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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