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街道城区市政、交通设施零星维护及部分绿化养护节点改造监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如下:
1、本项目总监到位不少于26天/月;总监代表到位不少于26天/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到位不少于30天/月;以上所规定的到岗天数必须满足,如人员调休,各标段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值班。若达不到承诺的则要求监理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在下次支付监理费时扣除)。监理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离开岗位,必须向代建人、委托人请假,未经许可不得离岗。
2、派驻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含总监)要求服从甲方的安排,做到随叫随到。
3、结算方式:以所监理工程的每次施工审计报告为依据,按照中标下浮率进行优惠,一次性结算。
4、监理人员(含总监)在服务期间,不得瞒报、谎报所监理项目的工程量等,一经发现存在瞒报、谎报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及法律问题等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联系人: 唐晓丽
联系方式: 1533651955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