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我区正式发布2亿元文艺发展基金。基金扶持范围包括文学类、电影类等各类优秀文艺作品,目前已启动申报。
扶持范围 重点扶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具有冲击省级及以上常设性文艺奖项潜力,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余杭本土文化,提升余杭城市形象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文艺作品。扶持范围主要包括文学类、舞台艺术类、广播电视艺术类、视觉艺术类、电影类、网络文艺类、由联席会议确认的其他优秀文化项目。
扶持对象
1.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的文创企业、社会组织和单位,企业行业代码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规定,并符合《余杭区文艺发展基金扶持项目管理办法》有关条件的;
2.个人申报者不受社保缴纳地址的限制,其作为主要创作人创作的文艺作品满足申报要求、且余杭区对该作品享有奖项申报权即可申报,但需在立项后在余杭区成立以申请者为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方可享受扶持资金;
3.区外项目建议以个人申报者形式进行申报;
4.项目申报主体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管理水平和文化艺术创作生产业绩,具备完成资助项目的各项能力和水平。
扶持形式 此次申报的文艺发展基金扶持项目扶持方式分文艺精品揭榜挂帅、创作扶持两种。各项扶持按照“就高、补差、不重复”的原则实施,对符合条件的文艺精品提供最高1000万元的扶持资金。
1.揭榜挂帅 围绕重大主题和重要时间节点,择优选定若干主题性创作项目给予重点扶持,主要扶持以余杭为主要创作背景,对于提升余杭城市形象具有重要影响力,具有冲击全国性常设性文艺奖项和国际性文艺大奖潜力的现实题材、革命历史题材和余杭本土题材的文学、影视、广播剧、舞台剧等优秀作品。
2.创作扶持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艺精品创作项目,择优立项扶持。
申报时间 本轮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周五),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 《余杭区文艺发展基金扶持项目申报表》,须同时提交word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历年在文艺创作领域取得的主要成果和获奖情况的扫描件;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还需提供关于申请人是该作品主要创作人员的证明,经申请人签字后,以扫描件形式进行报送。所有材料均为电子版,本次申报不接收纸质材料。
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需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发送至邮箱:yhwcfzzx123@163.com。
联系单位:余杭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88729987。
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事求是,不得虚假申报或多头申报;
2.实行项目主体黑名单制度,对各类专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主体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在3年内不安排相关项目补助资金;
3.发现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余杭区委宣传部有权追回扶持资金,并取消该单位3年内扶持资金申报资格。
(来源: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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