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以《深化法制化改革工作专班方案》和《法治余杭平建设六大专项实施方案》为重点,坚持从自身实际出发,紧紧围绕《2021年度法治余杭建设考评细则》,持续推进卫健系统法治建设有关工作,现将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落实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1.强化卫生健康专业执法。目前承担我局依法行政的执行机构是余杭区卫健健康行政执法队,一线执法人员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截至12月23日,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37件,其中简易程序86件,一般程序251件,其中涉及听证程序35件。截至目前共计受理投诉举报151起,联合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15次,移送涉嫌非法行医犯罪的案件1起。今年行政复议案件3起,复议结果均被维持。
2.坚持依法行政。及时召开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内容,及时制订出台了本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截至目前局机关行政人员及执法人员共计40人,持证率100%,负责法制审核的岗位均具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同时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张自杰律师为我局2021年度法律顾问,2021年张自杰律师为我局合同审核10起,法律知识讲座1次,代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审核规范性文件1份,提供法律咨询3次。
3.规范执法行为。从完善程序上下功夫,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实行法制审核,全年共审核重大案件69起。
(二)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1.健全卫健系统文件审查制度。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组织开展清理存量规范性文件,对失效或与现行法律有冲突的及时废止,严禁使用作废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法行政依据。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在有关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完成我局1个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不符合公平竞争相关政策文件。按照《杭州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依法对行政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符合政策和法律要求,完成机关行政合同审查0件次。
2.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2021年全年度,窗口共计办件量6683件,其中公共场所许可1414件,放射诊疗63件,医疗机构767件,医生许可2235件,护士许可2094件,精麻药品相关许可9件,母婴保健技术人员服务许可82件,美容主诊医生24件,医疗广告审批58件,病媒生物备案7件。全年现场指导、验收核查600余次。
(三)落实依法治网专项攻坚行动
1.合理利用网上预警系统。区卫健系统在省市卫健系统的指导下,合理运用网上预警平台,对“水光针”、“针灸”“发热”等关键字及时预警,截至目前已处置预警平台39条,处置率100%,立案查处12家。今后将继续加大网上预警的处置力度,并逐步提升预警范围和精确度。
2.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在所有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均接入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的基础上,将杭州市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与省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对接,纳入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平台。
(四)以数字化推动法治建设工作
1.持续夯实“浙政钉”服务基础。持续推进浙政钉2.0使用,截至目前,激活人数583人,日均活跃人数556人,用户活跃率持续维持在90%以上。局机关内部事项尤其是高频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在前期事项认领、完善办事指南及流程图等工作基础上,实现网上办全覆盖。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增加承诺发证事项。
2.扎实推进卫健系统普法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学习和宣传宪法、行政诉讼法、卫生健康专门法等;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落实好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项任务。将党内法规、宪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纳入卫生健康系统培训内容,增强履职能力;加强对新修订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开展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测试。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在上级领导支持下,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法治余杭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的方式、方法上需进一步增强灵活性、多样性。二是在行政执法保障上,存在执法办案力度不强、法治机构人员配备及公职律师制度建立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以及如何进一步将法治卫生健康建设纳入各医疗卫生单位目标考核中等问题。三是行政执法意识与综合执法力度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思想高度重视,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
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认真安排部署。按照相关要求,将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二是强化体系建设。牵头成立我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完善我局法治工作相关制度。三是严格落实考核。法治建设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我局充分发挥考核评价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了住建各项任务落实。
(二)带头学法用法,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引领作用
一是强法政治理论和法纪知识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区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服务的能力水平。通过长期的学习,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明显提升。二是突出专业领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一年来,常态化带领大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行业领域法律法规,为局机关各科室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三是自觉执行廉政规定。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法治余杭建设的重要起点,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精神,自足自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制度规范的执行力,有效应对法治事务。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考核、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和优质服务能力。完善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卷宗评查。持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着力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预防为主措施,开展疫情防控健康教育,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加强重点场所、机构和人群防控。落实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健康管理,严防疫情输入扩散。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动态开展风险评估,研判疫情态势,提出防控策略及措施建议。
(三)着力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坚持完善制度、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执业、普法宣传教育协调并进,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的责任体系、管理体系和制度体系,把法治建设融入公立医院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发挥法治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逐步形成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决策规范、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的公立医院法治建设新局面,为健康余杭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继续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从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等方面探索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继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进综合监管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积极创新政府监管手段,加强信用监管,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信用评价和公示,引导医疗机构依法经营。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