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2021年度目标任务,主动适应余杭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努力提升审计法治思维,完善审计法治方式,扎实推进基层审计依法治理工作,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确保了我局各项工作在法治构架中进一步发展与提高。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推进。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法治建设“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我局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将依法行政摆在重要位置。全体审计人员牢固树立科学审计和依法行政理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赋予的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使依法行政成为自觉行动。法规科负责审计法规建设、法治宣传培训、审计项目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日常工作,使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部署到位。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务会议事日程,法治宣传培训、审计执法、重大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局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三是培训到位。对审计执法工作做到培训到位,通过多种培训方式,邀请省厅、市局专家开展审计质量培训活动,提升审计人员自身法治素养,从源头提升执法水平。开展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系统学习,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普及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至上理念,提高依法执纪的能力和水平,全局从事执法人员的持证率达到100%。

(二)依法审计,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制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狠抓质量,强化勤廉审计。我局始终将审计质量视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严格执行复核审理制度、重大事项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等内部制约程序和制度,不断完善和加强对审计项目质量的全过程控制,有效防范审计风险。二是切实强化审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各类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三是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全面落实审计廉政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审计八不准”规定,审计组在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时,将廉政规定一并下发,坚持审计纪律公示制,落实审计回访制。至目前未发现审计人员违法违纪现象。

落实普法责任,推进“法律六进两延伸”活动。积极探索审计普法与审计执法有机融合,通过审计整改公告、审计结果公告等形式,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审前先在被审计单位公示被审计领导信息,在审计期间全程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

(四)推进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审计功能价值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 一是在坚持审计整改跟踪回访、审计整改检查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公告的基础上,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纠正不放过、不建章立制不放过”。二是在坚持审计组负责的基础上,建立分类指导制度,结合审计项目实施,主动下沉审计服务重心,加强日常指导。三是在坚持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区财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基础上,将整改工作列入区政府绩效考评扣分事项,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主要成绩

2021年,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审计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结合政策跟踪审计保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展生活垃圾治理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等专项审计调查,推动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促进民生政策落地实效。根据投资审计转型审计要求,推动区政府制定出台《余杭区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办法》。

2.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动各级干部规范用权、履职尽责。深入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模式优化,围绕“资金、决策”两条根本主线,有力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着力构建具有余杭特色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职监督体系,与区委巡察办建立巡审联动机制,提高现场审计效率,推动审计整改。2021年组织实施10个单位20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点带面”做好我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职“体检”工作。

3.深化整改措施,推动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发挥。根据省市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对涉及我区的问题做好区内责任部门问题整改梳理和汇总,积极做好与上级的协调沟通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标准报送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加大本级审计整改跟踪督检力度,实行清单销号管理、分类处置管理、季度通报管理、绩效考评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区政府的要求相比、与高标准相比,在宣传力度、法律运用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是普法内容缺乏针对性。在普法宣传中,都是摘抄法律条文,印制成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在宣传日进行分发,对普法对象的法律需求研究不够。

二是宣传形式不够丰富。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培训等方式进行,宣传载体仍然以纸质材料和宣传牌(栏、墙)为主,电视、广播、网络宣传相对滞后,特别是对新媒体的运用不及时,缺少群众喜闻乐见的以案说法、现场说法等。

三是存在一定程度“重学轻用”现象。侧重于对法律条文的单向传授与灌输,普法内容比较空洞乏味,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难以调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明确职责,树牢法治理念。在头脑中牢固树立法律的崇高权威和真诚信仰,坚持一切以法律法规行事,通过岗位锻炼,加深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认识。在全年工作中,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牵头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并健全完善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依法审计等工作制度,秉承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化解审计矛盾,解决审计整改难题,助力法治余杭建设。

2.带头学习,增强法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三夜学、业务学习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两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并积极动员全体公务员学法用法在线直播培训、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强化新形势下审计干部对依法治国的深刻认识,提升法治素养,提高知法懂法水平。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切实做到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3.以身作则,严格依法审计。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内,积极倡树审计文化,学深悟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正确引导审计干部讲政治、讲合规、讲实干,巩固提升审计人员法治观念;对外,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等开展审计工作,督促审计干部加强审计计划管理,加大审计工作各环节质量控制、审计审理和质量检查力度,确保审计结果实事求是,客观统一。

五、2021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治宣传和法制培训活动,认真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为落实法治建设做好基础工作。二是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法律宣传。结合今年开展的各项审计(调查)项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审计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到审计实施过程中,通过宣传,一方面使被审计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财经法规,提高自身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另一方面要使被审计单位充分认识到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自觉遵守审计监督意识,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三是加强对审计工作的宣传。积极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我区举办的各类法律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审计制度,结合实际,积极运用报纸、网站、电视等宣传媒体,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审计机关普法和审计工作及其成效进行宣传,以增进全社会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全面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审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理、送达等全部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完善各项执法协作配合机制。优化大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依靠审计委员会力量,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巡察、公安、检察等机关的工作联动和信息互通,努力将审计成果运用到决策、管理、监督等各个层面。三是完善审务公开机制。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办法,探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规范公告的程序、内容、形式,切实提高公告的质量,确保准确无误;加强和引导审计宣传,把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三)加强审计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依法审计。在宪法和审计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独立开展审计监督,揭露和查处财经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自觉遵守财经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加强民生项目审计,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和投资效益;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反腐败“尖兵”和“利剑”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保障改革、发展。二是紧扣转型促发展,推进审计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审计转型期的工作特点和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大力推进绩效审计,实现项目绩效审计有重点的全覆盖。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重点围绕财政金融、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探索大数据审计,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实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优势互补;进一步优化协审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审计力量增添动力,合力发挥审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积极作用。同时扩大审计整改报告范围,深化报告内容,推动健全党和人大监督、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审计督促、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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