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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投诉情况,伴随着新业态、新模式、新政策的出现,消费维权形势也发生变化:由直播带货、盲盒等商业销售新模式带来的新热点,有智能产品、智能客服带来的新难点,有规范校外培训、文娱消费发展带来的新问题,也有传统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
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44861件,同比增长6.37%。
解决836072件,投诉解决率80.0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1592万元。
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10675件,加倍赔偿金额1181万元。
全年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1310000人次。
直播带货
直播带货因其互动性等特点,成为网络购物的重要方式。但主播行业进入门槛低,直播带货形式多样,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时有发生。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商品货不对板、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三无”产品摇身变成网红爆款。
二是虚假宣传。有的主播肆意夸大产品功效,有的用夸张的演技宣称“跳楼价”,实际上这些优惠价格、数量都是主播虚构的,还有主播编造虚假剧情卖惨带货。
三是售后服务难保障。退换货难,拒不承担售后责任。
四是最优价格有水分。比如,主播宣称其销售的商品是全网最低价,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五是部分玉石、黄金等贵重物品价格低质量更低,甚至用虚假的产品鉴定证书欺骗消费者。
六是一些主播使用低俗语言,甚至辱骂消费者。
七是部分直播营销平台怠于管理甚至放任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的侵权行为,采取的惩戒力度低,未能帮助消费者维权,致使消费者维权受阻。
案例
2021年1月1日,吴女士在直播平台观看某主播的翡翠手镯直播带货,购买了1只定制手镯,总价38906元。
1月4日,商家通知吴女士成品已出,并发送了视频照片。吴女士观看后认为,成品翡翠颜色、透明度与主播推销时描述大不相符。
吴女士协商退货,但被商家以“定制产品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为由拒绝。吴女士拒绝收货后多次协商未果,遂向诸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投诉。
经调解,双方各退一步,商家扣除2000元定制费用后,给消费者退款36906元。
消协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对网络销售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制,相关经营主体应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
一是直播营销平台要强化审核管理义务。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的主体信息披露,防止设立多个账号,混淆主体身份,逃避法律责任和行政监管。
二是直播营销平台要加大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主播行为的管理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虚假宣传、卖惨诱购、假冒伪劣、低俗、辱骂等侵权行为,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
三是主播、直播营销人员应当尊重广大消费者,加强行为规范,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在营销过程中向社会传递正确的价值观,营造诚信健康的消费氛围,促进网络经济良性发展。
会员经济
当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开通收费会员,但其会员服务却问题频出,导致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假借各种名义,拆分原有会员权益,对已付费会员再收费,会员变“韭菜”。
二是会员续费不提醒或提醒不到位,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自动续费”。
三是会员服务不稳定,会员福利变化大。有的加入会员前有专人热情服务,加入后却遭冷遇且预约困难。
四是不同渠道会员费价格不统一,消费体验差。以高额充值返现等优惠诱导加入会员,存在较大风险。
五是会员无法获得非会员优惠,导致会员购买同款产品实际支出反而比非会员高。
消协意见
会员经济成功的前提是经营者为收费会员提供“回本”甚至“超预期”的商品和服务,但是很多经营者却更多关注收取会费、增加会员量,不注重对会员的服务,引发会员不满。
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平合理的会员服务协议,显著提示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严格落实宣传和承诺内容,切实承担应尽义务和责任,通过提升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增加福利,增强与会员的黏性,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力。
消费者在入会前,一要关注经营者资质和经营场所情况,选择渠道正规、信用良好的交易对象;二要签署书面会员协议,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三要谨慎大额充值,警惕高额返现陷阱,防范商家关门跑路风险。
跨境网购
受疫情影响,消费者不能出国消费,网上海购成为购买国外商品的主要渠道。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售后服务问题,售后消极处理、不履行保修承诺等。
二是质量问题,消费者购买的海外产品与线下专柜不符等。
三是假冒问题,“三无”产品、以旧充新、以次充好等。
四是虚假宣传问题,夸大产品功效和功能等。
五是计量问题,实际数量与标注不符等。
六是跨境购物物流周期长,收到货物甚至超过保质期。
七是国内购物平台为跨境渠道导流,拒不承担责任。
八是免税店小程序问题,退换货不畅、宣传优惠未实现、物流货损丢件、积分计量不准确等。
消协意见
跨境电商平台从事经营活动,有第三方平台、直采自营等各种类型。第三方平台型模式下,消费者和海外商家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平台撮合交易。直采自营型模式下,消费者与跨境电商平台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此外,部分国内网购平台为跨境渠道引流,发展海外购业务。
从经营者责任看,一是国内网购引流平台、跨境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应明确履行告知义务,以显著方式披露各自的主体责任、存在的相关风险、退换货方式、法律适用等。二是采用直采自营模式经营的,跨境电商平台应当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责任,不应模糊经营主体,误导消费者或推诿塞责。三是采用第三方平台模式经营的,跨境电商平台应严格审查经营者的真实情况、经营资质,加强平台内交易行为管理,严厉惩治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侵权行为。四是国内网购引流平台、跨境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都应积极协助处理投诉、提供相关证据,妥善解决消费者诉求。
从消费者角度看,跨境网购存在诸多风险,消费者要谨慎选择交易对象,充分了解商家状况和信誉,特别是通过个人海外代购,要多加询问购物相关情况,不要轻易交付定金,或私下转账。要注意保存好聊天记录、交易信息等,可以要求代购方提供购物凭证,如:收银单据、付款截图及出售商家的联系方式、物流运输证明等,方便日后可能的维权。
智能客服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发展,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陆续上线智能客服代替人工客服,但智能客服也导致了新的消费纠纷:
一是智能客服不能实际解决问题,答非所问或循环重复。
二是仅提供智能客服,不提供人工客服,如:共享充电宝、饮品自动售卖机等智能设备故障,无法及时、有效联系人工客服。
三是智能客服转人工客服接通困难,排队较长,消费者被迫在线沟通。
四是智能客服入口隐蔽,难以找到,或者操作复杂,对老年消费者不够友好。
案例
2021年7月7日,庞先生租借某品牌的充电宝,归还后设备显示已归还,并提示本次费用6元,消费者观察10余秒后,确认设备无其他提示、充电宝没弹出遂离开。
三天后,庞先生收到通知被扣费199元,多次联系商家客服,客服称无法确认是否归还。消费者再次致电客服,客服称充电宝当日才归还成功,此前扣费无法处理。
经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处理,双方达成和解。
消协意见
智能客服是技术进步的产物,经营者在利用技术手段减少重复性劳动、提高服务普及度的同时,也应注重与消费者有效沟通,切实解决问题。
提供售后服务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经营者应提供便利的沟通方式,方便消费者与其沟通,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意见。
不能售前“人工”,售后“智能”,甚至以智能客服为幌子,有意制造沟通障碍,阻隔消费者与经营者联系,拒不承担应尽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