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农业农村局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主线,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增强依法治理能力,为促进乡村振兴、化解农村矛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
2021年,我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委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不断强化全区农业领域的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委班子成员定期开展法律业务学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学习,全面提升领导班子成员的法治理念。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政府决策质量
1.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
2.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突出审查公开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等制发程序,全面审查实体内容,确保合法有效。2021年,我局按照规范流程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5个,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2个,清理规范性文件2个,开展文件公平竞争审查8次。
3. 强化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余杭区农业农村局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制定管理流程,明确凡是以局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需审查。2021年,完成合同审查35份。全年未发生合同争议,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合同纠纷,维护国有资产、财政资金安全。
4. 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选聘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局属各单位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2021年,法律顾问参与局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核11件次,参与重要的法律文书、重大合同审查35次,参与重大执法案件讨论5次,参与处理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20余次。加强系统内部公职律师的培养,今年我局1名同志已成功通过公职律师岗前培训。
(三)大力实施“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积极稳妥推进各项简政放权措施落实,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一张网”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网上可办率100%。牵头完成“农民建房一件事”网上审批系统的开发。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农机服务窗口、检疫申报点窗口的建设,公开办事指南,推行标准化服务、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压缩材料、缩短时限。创新服务内容,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集中办理,个别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全面实现“网上办”、“掌上办”。2021年,区农业农村局受理办结行政审批事项近30万件。
(四)落实执法责任制,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21年6月,我局农业行政执法队获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自农业行政执法改革实施以来,区农业农村局始终以规范化建设为引领、以强化队伍建设为基石、以转变服务理念为宗旨、以优化执法方式为效能,积极推进农业行政执法改革和执法效能提升。
1.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服务指南等均予以公开,对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途径等公开内容及时动态调整。落实执法制式服装,配备相应的执法记录仪器,规范执法形象。行政处罚结果均公开推送,2021年度共推送55条。2021年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17次,开展重大执法案件集体讨论5次。
2. 加强执法证件管理。2021年根据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要求,完成省证换发56人、部证换发20人。按照“应领尽领”“应考尽考”原则,通过加强宣传动员和考核倒逼,广泛动员各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新证申领8人,通过考核4人。
3.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组织局法制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局法律顾问,对全局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91个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评查组对照标准,从主体认定、证据收集、文书制作、法律适用、自由裁量、办理时限、案卷归档等方面逐项进行评查计分,提出意见建议。并选出优秀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各3卷,参与全区和市农业系统组织的案卷集中评查。通过案卷自查和参与集中评查提升了全局行政执法案卷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4. 加强农业执法,保驾农业生产经营。以确保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安全、净化市场环境和动植物防疫检疫为目标,加大农业行政执法查处力度。2021年,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各类执法检查1035次,出动人员268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27家次,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50余起,其中涉及农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立案案件59起,办结55起,处罚没款24.2万元。推进互联网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1年,完成“双随机”执法抽查任务17项,跨部门2项,共抽查监管对象30家。做好涉农行政调解工作。对涉农行政争议、民事纠纷积极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完成行政调解案件19起,挽回直接农(渔)业经济损失19万元。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三农”人法律素质
1. 落实“三农”领域普法。强化农业部门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形成农业大普法工作格局,推进法治农业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结合农业科技下乡、放心农资宣传周、“八五”普法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开展农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涉农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建“三农青年讲师团”,在涉农镇街、村社、农业经营主体开设“三农”课程,宣传讲解“三农”政策、法规、技术,解决“三农”政策、技术到基层的“最后一米”问题。全年共出动普法人员176人次,举办现场咨询培训17场次,接待群众咨询386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9万余份,大力营造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
2. 落实“三农”领域学法用法。加强局系统学习教育,提高岗位适应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利用“周三夜学”、“三农”干部精品大讲堂等载体,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三农”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贯彻全年。全年共举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安全生产用药等各类培训35场次,培训三农管理人员2300余人次。
二、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工作队伍力量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依法行政程序意识仍有待提升;三是普法宣传方式需多元化。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带头学法尊法,筑牢“三农”领域法治意识。
将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纳入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将部门法律学习与政治学习相结合,同安排,同部署,以学促用、以会代训,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树立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提高法治理论水平。今年以来,通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2次、举办法治专题培训2次;
(二)严格守法用法,提升全局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法治建设报告制度,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是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明确主动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件保证答复率100%。
四、2022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农业法制宣传和培训。结合“八五”普法和《浙江省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多渠道法制宣传,加大植物检疫、渔业、兽药经营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规定,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和存量清理;
(三)继续推进农业“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权力事项承接工作,动态调整完善农业权责清单;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及时更新“一单两库”信息,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并按期开展抽查工作,将抽查结果公示;三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制度;
(四)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建设。以全区执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农业执法事项“基层联动机制”,破解农业领域执法难题,提升执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