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余杭区交通运输局重视法治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重大决策、领导干部学法、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律事务工作,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进一步建立完善决策工作规则和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加强合同监督管理,做好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
(二)认真开展化解行政争议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做好答辩答复、证据提供等应诉工作。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严格控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案量。
(三)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积极选聘优秀法律顾问,同时加强系统内部公职律师的培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确保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引导和组织公职律师积极参与相关事务。
二、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日常学习教育
组织基层执法队伍每周开展队列训练和日常业务学习,定期开展对训练和学习开展的监督检查,以提高执法人员的规范意识、雷厉风行作风和法制能力。组织执法记录仪使用、执法一体箱使用、超限非现案件一键生成办理、现场超限案件标准化案卷制作、数字打非系统应用等培训,制作非现场超限案件一键生成教学视频。邀请浙江工商大学法学教授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培训。
(二)完善执法各项制度
实施基层中队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对基层中队的一般规定、行政监管、检查巡查、服务群众、案事件处理、装备管理等进行明确,解决了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后一线人员“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制定日常考核办法,从围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规范等重点工作,引导基层做好工作,并组织考评。推进全员执法办案制度,机关中队人员在内的执法人员上路参与现场执法。
(三)提高案件制作水平
建立和调整案审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集体讨论的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程序等内容,进一步提升案卷制作水平。实施初审法制员制度,实行“一案一审”制,基层中队做好案卷制作初审,执法监督中队严格按照案件处理流程,对报批的执法案件进行一案一审的法制审核,及时向基层中队反馈案件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改正。
三、加强法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加入相关法制知识学习,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制定执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必要的法律咨询和论证,确保决策合法性。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工作,将领导干部制作案卷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二)创新普法宣传,提高法制宣传效果
积极利用报纸、电视、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旧媒体,重点宣传宪法、法律法规等各项工作,将交通法律法规送进公路沿线的住户以及各个运输企业手中,确保宣传出实效,极大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通过“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LED宣传、滚动播放宣传音频、发放宣传单,送法进村社、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等形式开展活动。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深入开展与改革、社会经济发展不相符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规定,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和存量清理。
(二)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升人员素质
聚焦执法综合素质和执法实操业务能力建设,制定实施年度培训计划,提高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整体业务水平。以基层中队每周队列训练、每周日常学习、每月法制考试为基础,进一步推进执法人员的学习意识、法治意识、办案能力、执法风纪提升。实施执法技能竞赛,强化比学赶超氛围。
(三)完善执法考评标准,完善工作评价体系
按照“精简务实、注重平时、考核实绩”的原则,完善以行政监管、案件办理、规范执法为考核重点,以工作实绩、专项督查、执法评比为主要形式的基层中队考评体系,通过考核促进重点工作。探索建立执法人员星级评定制度,根据执法办案能力,对执法人员星级进行评定。建立个人案件办理通报排名和执法任务督促落实机制,表彰先进、推动后进,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态势。
(四)有效推进突出问题治理,展示执法成果
继续推进治超工作,借助改革实施辖区网格化管理,强化超限源头治理,强化非现场查处。继续对老余杭集镇以代驾为名的黑车乱象采取综合整治,并逐步扩大到地铁沿线和周边镇街。继续保持对两客一危行业的严管态势。继续推动东西向快速路联合执法工作,牵头交警、城管、属地镇街等部门开展对百吨王超限运输、建筑垃圾偷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