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为目标,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工作为抓手,全面落实“法治人社”体系建设,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召开局班子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普法宣传教育纳入系统内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执纪问责内容。建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办及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今年,我局积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一审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了100%。

(二)坚持科学民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今年,我局对2021年5月1日前制定的4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局行政规范性文件37件,废止、失效8件。我局共制定《关于做好2021年余杭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3件,均按规定完成合法性审查并在网站上公布。根据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对2个符合条件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工作,就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以及文件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情况等几方面开展评估调研,并作出评估报告,为下一步清理完善提供依据参考。

2.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有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其他各类法律事务处理中积极发挥作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与调解协商等,为我局审查行政合同25件,代理行政争议案件15件。

3.加强执法证件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局执法持证人员清理及信息采集完善工作,对离职、退休人员证件及时注销。完成新版执法证的换证以及新进人员的申领执法证等工作,做到持证上岗,依法行政。

(三)稳妥处理纠纷,源头控制争议案件

1.积极做好行政争议案件应诉工作。今年,我局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件,未发生被纠错案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4件,未结案4件,未发生败诉案件。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争议案件处理工作,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一审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了100%。注重总结归纳行政争议案件的特点,分析讨论典型案件,指导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协调处理争议案件,我局就工龄认定、工伤认定、待遇支付等案件,多次与市人社局、区司法局、区法院汇报沟通,取得了良好效果。 

2.夯实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对行政争议案件及可能被诉案件组织集体讨论专人引导调解;2021年12月,成立余杭区劳动人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并通过引入专业律所力量在局机关设立工作站,拥有专职调解员3名,兼职调解员6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人事纠纷化解“一站式”服务,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发挥社会律师的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坚持“协调联动、源头治理、依法处理、服务为先”的原则,力求达到“多方参与、深度调解、维护公平、高效便捷”的工作成效,帮助大量劳动者特别是受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实现快速和解并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3.充实基层调解力量。成立仓前街道仲裁派出庭,今年共审理12起劳动争议案件;今年派镇街基层工作人员前往省、市参加培训,共有27名通过培训领取调解员证。

(四)完备执法监督机制,确保行政行为规范高效

1.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以行政处罚、工伤认定、行政确认等行政争议高发领域为重点,由法规科牵头组织开展疑难案件讨论,从法理、情理、程序、实体等多维度进行研讨,有效推动了案件的正确、妥善处理。

2.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对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从主体、事实、证据、依据、程序、归档等方面开展2次评查工作,加强案卷事后的审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实现依法行政。

3.推进“证照分离”“最多跑一次”改革全覆盖。今年,我局涉企行政许可事项继续推行优化审批服务,包括推行告知承诺制和电子证照,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推广政务2.0收件使用,注重服务效能监督,做好“好差评”系统提醒反馈工作,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提升。

4.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落实。做好国库、省库监管事项日常维护工作,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行政执法监管逐步实现“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并充分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事项、行为执法结果四公开。今年,我局掌上执法率、抽查事项覆盖率、任务完成率、应用信用规则率均达到100%。

(五)落实普法责任,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政务网站、微信等媒体,围绕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开展广泛宣传。今年以来,仅“余杭人力社保”微信平台就发布信息340条,点击量达65万人次;结合“三服务”,依托“民呼我为”“红社助企”等活动载体,深入企业、群众和基层,开展针对性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和调处工作。截至今年12月底,共走访企业325家(规模以上企业230家),已走访农户114户(次),走访基层结对村社72次,参与基层服务人数535人次,共解决企业、群众、基层问题共754个。

2.提高对外咨询服务水平。与89312345区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建立定期研判机制,及时更新政策答复口径,今年已组织各业务科办轮流上门为人社专席开展业务培训36次,切实提升人力社保咨询服务水平;探索创新微信智能应答系统、参与区长公开电话语音智能接听系统建设,持续优化人力社保咨询服务工作。

3.加强对内普法教育力度。自5月以来,我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7场现场培训、1场全局笔试、1场现场竞赛,在全局范围内掀起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风潮。通过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不断深化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理论水平。局党委理论学习组、机关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和廉政知识学习,积极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局机关全体人员通过率为100%。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今年因行政区划调整,我局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变化较大,导致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行政争议高发的领域执法人员力量较薄弱,精通业务领域专业法律法规的人才不够充足,在处理案件纠纷时经验不足,初次化解成功率不高,我局行政法律风险压力较大。

2.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人力社保法律政策关系百姓群众切身利益,关注度较高,极易引发信访纠纷。我局今年的信访咨询量和行政争议案件量较去年均有所增长,群众对人力社保的法律法规、文件政策不了解、不理解是重要原因之一。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人力社保法律知识、新政策法规等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推行人力社保各项工作在正确的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推行完善事前分析研判机制,减少案发量

充分运用好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办领导协同抓的事前分析研判机制,对案发量相对集中的工伤认定、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待遇享受等领域邀请业务骨干、法律顾问等组织定期研讨,抓住案件办理的疑难问题、争议焦点,提供导向性、针对性意见。

(三)引入“大调解”机制,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

积极引入调解机制,充分发挥新成立的余杭区劳动人事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作用,加强与信访、司法、法院等部门的交流沟通,建立案前互通机制,提前介入做好解释、安抚、说服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将矛盾化解在案前,从根源上减少劳动争议。

(四)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完成目标任务

对标对表,分析省、市、区法治建设2022年考核目标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重点做好重复发案领域、历史遗案领域的规范性办理及协调性处理,避免因办理程序不到位导致的不必要扣分。积极落实和开展针对行政执法规范化办理工作的自查和督查工作,杜绝办件不规范的情况,提高办案质量。

(五)加大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推进访源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以我局“三服务”、“红社助企”、“民呼我为”、“局科长走流程”等活动为载体,结合法治工作实际,深入企业、基层、群众中走访调查,了解需求、听取建议,收集问题及时跟踪处理,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数字化改革要求,充分运用网络直播“云”送政策、智能应答文字客服系统、职业生涯e路通数字应用场景等数“智”技术,拓宽宣传渠道,降低信访咨询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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