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暨标杆镇(街道)评价指南(试行)》(浙治水办发[2022]16《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浙治水办发[2021]17号)和《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DB33/T2450-2022)等文件的要求,区三治办于20221010日至20221027日完成黄湖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示范(标杆)镇街评估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21108日至1113

联系人:余杭区三治办,周希恬  联系电话:0571-89391825;

省治水办电话:0571-28059377

 

杭州市余杭区治水治气治废工作办公室

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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