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余杭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三批)公告》“笔试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的规定,下列岗位因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1:3,予以核减,现对核减招聘岗位名额情况进行公布。调整的招聘指标见《附件》。
附件:2022年余杭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三批)岗位核减表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政法委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1月5日
2022年余杭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三批)岗位核减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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