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共28项)
序号事项代码事项名称监管层级法律依据备注
1330320007000对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行政强制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330364019000对拒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行政强制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3330364014000对临时占用草原期限届满不予恢复草原植被的行政强制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4330364003000对种子生产经营相关行为的行政强制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5330364007000对违反林业服务标志恢复制度相关行为的行政强制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6330364009000对在草原上活动未采取防火措施等的行政强制省级,市级,县级《草原防火条例》
7330364013000对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强制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8330364004000对逾期不捕回野生动物,不恢复原状的行政强制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9330364010000对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行政强制市级,县级《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10330364018000对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的逾期不捕回的行政强制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1330364001000对逾期不除治森林病虫害的行政强制省级,市级,县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12330364012000对与破坏森林资源活动相关的行政强制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3330319006000对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行政强制执行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14330319001000对水利基建项目的行政强制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5330319008000对生产建设项目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行政强制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16330319002000对逾期不治理水土流失行为的行政强制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7330319014000对违法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的行为的行政强制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8330319013000对非法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的行政强制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9330319010000对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的行政强制执行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20330319016000对专用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批的行政强制执行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21330319004000对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批准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强制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2330319012000对擅自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行政强制省级,市级,县级《农田水利条例》
23330319009000对逾期不清理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弃渣行为的行政强制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4330319011000对违法建设水工程行为的行政强制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5330319003000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的行政强制执行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6330319005000对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的行政强制执行(代履行)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7330319007000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行为的行政强制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8330319015000对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的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行为的行政强制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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