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食链”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建设和“样样赋码”工作的通知》(浙市监食生[2021]10号)文件精神,拟下达杭州余杭区径山四岭名茶厂等98家茶叶及相关制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项目补助资金,每家3500元补助标准,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1月23日-11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公示受理: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街8号
联系电话:0571-88729092
附件:茶叶及相关制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项目补助清单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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