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第三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综合行政执法第三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委托杭州新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承包条件,根据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响应参与。
一、项目名称:综合行政执法第三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综合行政执法第三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预算为20万元/年整。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投标。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 年11月4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2、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前程路36号一楼103室。
3、报名通过后,发售招标文件。
六、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招标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看: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10时00分00秒止
地点: 瓶窑镇羊城路77号瓶窑商城5楼516室(吴江生活超市旁观光电梯上五楼)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7日10时00分00秒
地点: 瓶窑镇羊城路77号瓶窑商城5楼516室(吴江生活超市旁观光电梯上五楼)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俞工 联系电话:18969010699
委托代理:杭州新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工 联系电话:18368873229
十一、防疫要求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疫要求如下:
原则上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到达开标现场,进行体温检测、杭州健康码和身份证核验及递交标书时提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一),配好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工作,将投标文件交予招标人(招标代理)后立即离场;为减少人员集聚风险,本项目取消开评标过程中现场公布技术得分、综合得分及排名环节,投标人技术得分、综合得分及排名可电话咨询代理公司;进入开评标区域的人员注意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集聚,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如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则视作响应此条款。开标现场投标授权委托代表提供“ 参与区小额招投标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并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格式详见公告“ 附件一”。
附件一:
参与区小额招投标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
投标授权委托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
所属单位(公司):
本人现郑重承诺:
(一)最近14天未离开过中国,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或确诊病例;
(二)不是来自(或途经) 疫情重点地区(主要为境外回国人员), 或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但在隔离观察已满 14 天;
(三)近期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
(四)杭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
如上述承诺不实而导致不良后果的(如: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出现确诊病例等),本人及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授权委托代表(签字):
投标响应单位(盖章):
时间: 2022年 月 日
注: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