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杭区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经信〔2019〕83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镇街(平台)初审、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区财政局共同审核,拟兑现“智能电子体温计项目”等1个企业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1月18日-11月24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区经信局,89515931; 区财政局,89516176
附件:2021年度余杭区生物医药上市许可持有人项目拟扶持资金情况表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18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