径山镇平山村坑东溪周边环境提升项目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第8页第3.2.3 项,“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幅度范围为经审核的预算价(预算审核价) 下浮 14 %(A高)- 21 % (B高); 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风险控制价的下浮幅度范围为经审核的 预算价(预算审核价)下浮 %(A低)- % (B低);(合理低价法选用) ”
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幅度范围为经审核的预算价(预算审核价) 下浮 14 %(A高)- 16% (B高); 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风险控制价的下浮幅度范围为经审核的 预算价(预算审核价)下浮19%(A低)- 21%(B低);(合理低价法选用)”
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招标单位: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海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