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水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精神,根据《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9年)>的通知》(浙水资[2020]8号)要求,依据各单位近三年实际用水情况,我局下发了2022年度用水单位年度用水计划。用水计划执行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各单位要贯彻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项节水措施,严格按用水计划用水。用水户如需调整年度用水计划量的,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用水计划调整申请,提交计划用水量增减原因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我局将根据核定情况调整用水计划。

联系人:张豪,联系电话:88729535


附件:2022年计划用水清单.xlsx

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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