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用地面积31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09.28平方米。现因设计原因,申请对以下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1、原报规总平面图的坐标系为西安80坐标系,现改为杭州坐标系。

2、原总平面图面积指标和建筑高度计算有误,现将其校正:

1) 1#~13#楼的原单体面积均为83.24平方米,现校正后均为80.64平方米。

2) 14#、15#、17#、18#楼的原单体面积均为141.22平方米,现校正后均为137.52平方米。

3) 16#楼的原单体面积为115.09平方米,现校正后为110.88平方米。

4) 原总建筑面积为1762.09平方米,现校正后为1709.28平方米。

5) 原总容积率为0.56,现校正后为0.546。

6) 原1#~18#楼建筑高度计算有误,原均为4.90M,现校正后均为5.30M。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图。

二、意见提交:

为拓展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城乡规划的渠道,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品位,现对该方案征询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电子邮件请寄至w-job111@foxmail.com,电话0571-89391658。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附图:附图.rar

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表.doc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2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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