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余杭区林业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治林治水取得实效。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健全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余杭区林业水利局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以及《余杭区林业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机制,明确办案人员、机构(科站)负责人、行政机关领导等各环节的审查审核职责,做到各环节职责落实到人。委托浙江振业律师事务所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持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预防法律风险和减少合同纠纷。
2.严格落实法制审查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共审查各类行政机关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决定170余件;根据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排查年度所发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对符合评估条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建议,开展综合调研评估和文件修订;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对2件本年度起草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同时梳理历年发文的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5件,进一步优化我区林业水利市场经营环境。
3.持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助推法治建设数字化改革。进一步优化林业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流程,推进政务服务2.0平台应用,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强化国家互联网+监管、省行政执法监管、浙政钉掌上执法、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等平台应用。本年度,我局落实“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认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584项,按要求落实185项行政检查子项100%监管覆盖;完成机构调整后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完成浙江省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全局执法人员信息补充更新和执法证件申领、更换、调整;印发林业、水利“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2项,完成抽查任务13项(其中省级任务5项),共抽查单位、项目61家,做到目标检查事项全覆盖,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公示制。
4.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为公正执法提供有力支撑。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重大行政案件集体决策。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机制,明确办案人员、科站(单位)负责人、机关领导等各环节的审查审核职责,确保责任到人、监管到位。配备执法记录仪11台、笔记本电脑2部。明确执法人员要通过网上办案、公开录音、影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推进影音执法记录。本年度,我局共受理涉林涉河许可审批1257宗;行政处罚罚没金额共计68.35万元;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开展年度案卷评查,落实行政执法案卷的归档制度。
5.妥善处置信访和诉讼复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制度、领导信访接待制度、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等,妥善化解涉林涉水信访,确保了我区涉林涉水信访社会平稳。对于案情复杂或涉及公共利益的信访事项,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建议,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行政、司法等其他法定途径的边界,分类判定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依法处理涉林涉水请求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1年共办理各类信访事项241件,按期答复率、回访率、核实率、评价满意率均达到100%。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本年度,我局共办理民事诉讼案件2起,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6.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强化权力运行公众监督。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对于依职权主动公开的执法主体、依据、职权分解、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监督途径等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及时公布和更新对于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等政务信息,切实履行公开职责,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56件,发布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信息120余件,办理依申请公开林业、水利相关信息的有效申请共5件,全年在各级网站、报纸、电视媒体等平台发布信息共360余条。
7.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干部法治素养。把法治学习宣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度培训计划中加大法治教育的比重和力度,持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和林业水利法律法规6大板块,持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00余份,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林水法治宣传的良好氛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法治工作推进及任务落实情况,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一是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本年度专题听取“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和法治建设工作专题汇报6次,确保法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常;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公共政策和措施、发展规划、工程建设、体制改革等工作相结合,强调运用法治思维抓好林业水利工作;三是健全并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作用。
2.加强工作部署,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普法的模范引领作用。党政主要领导人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精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带头学法,通过书记上党课、周三夜学、工作例会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法律素质和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依法行政、严格守法,文明执法的工作理念和自律意识。本年度,我局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和林业水利法律法规6大板块,共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普法学习3次,参加人员240余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我局承担林业和水利双线行政执法工作,共有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力事项584项,在区划调整后,我局工作人员、岗位进行了调整,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人员力量不足;二是普法宣传不够全面、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多是和服务企业活动相结合,发放宣传资料,解答企业疑问,缺少法治专题宣传。
四、2022 年主要工作安排
1、全面落实重大事项法制审查和评估制度。全面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决策风险高、法律关系复杂的涉法事务,全过程跟踪、全领域参与、全环节把关。严格落实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决策等重大事项法制审查和领导审核签发制;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等工作机制,为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提供充实的依据,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实效性。
2、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持续优化林水行政许可办事流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强化统一执法过程程序、规范执法现场拍照记录入卷、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要求、执法记录仪影像资料保管方式,确保每次行政执法有记录、有归档、案卷齐全规范完整,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实现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关联和有效衔接。
3、持续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编制《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年度计划,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大对新录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力度,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和林业水利法律法规等,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扎实开展法治公众宣传,营造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