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平区二次供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杭州余杭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现就2021年临平区二次供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设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临平区二次供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Y3301100000005562001)。
2.项目概况:已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涉及二次供水改造用户约1824户。
3.项目进度要求:总服务期300天,最终根据项目业主的要求为准。其中:
方案设计(含可研编制)文件编制时间为15日历天;
初步(含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
本次设计范围包括本工程涉及的各专业及专项设计,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各专业投资概算编制、投资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专题研究报告等全过程设计及服务、配合工作。业主保留根据项目推进的具体情况调整设计范围的权利。选取中标单位数量1家。
三、合格备选人资格要求及开标前需提供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合格备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或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或 设计综合类甲级(浙江省外的设计单位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报名资格条件以备案资质为准)
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3个及以上,投资估算不少于300万的建筑给排水(含加压泵房)工程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开标前提供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外省企业另须提供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4.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3个及以上,投资估算不少于300万的建筑给排水(含加压泵房)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的还需提供业主情况说明原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
1.开标时间:2021年9月23日9时3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杭州余杭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藕花洲大街231号)。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程序
1.由主持人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
2.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即按招标公告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并认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六、抽签规则
1.编号顺序: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顺序确定抽签顺序的编号;
2.抽签规则:
(1)5名以下投标人(含5名),实行一轮抽签:实施一轮抽签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2)6-10名投标人,实行二轮抽签:第一轮抽出5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10名以上投标人,实行三轮抽签:第一轮抽出8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5名投标人,最后一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中标结果将在以下网站(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最后一天为工作日。
七、费用计取
本项目中标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专业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4、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的72%计取。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余杭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郁志杰 联系电话:0571-86169170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富超群 联系电话:0571-89171207
注:原则上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到达开标现场,进行体温检测、杭州健康码和身份证核验及递交标书时提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一),配好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工作,将投标文件交予招标人(招标代理)后立即离场;为减少人员集聚风险,进入开评标区域的人员注意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集聚,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
招标人:杭州余杭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8日
附件一
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
我(姓名):
身份证号:
所属单位(公司):
本人现郑重承诺:
(一)最近 14 天未离开过国内,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或确诊病例;
(二)不是来自(或途经) 疫情重点地区, 或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但在杭隔离观察已满 14 天;
(三)近期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
(四)杭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
如上述承诺不实而导致不良后果(如: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出现确诊病例等)的,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