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街道)食安办分类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杭州市与余杭区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余杭区申请评价的4个镇(街道)食安办进行资格审查、计划发布、现场评审等工作。综合评价结果及日常工作情况,闲林街道食安办等4个镇(街道)食安办均达到浙江省三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评价要求。

现将拟命名为“浙江省三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的闲林街道食安办、五常街道食安办、径山镇食安办、鸬鸟镇食安办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9月29日-10月13日,如有意见建议可向杭州市余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71-88729096。

杭州市余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