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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数字化改革工作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省市区委和省市人大关于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发挥余杭数字化工作基础和特色优势,推进数字化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法治浙江”决定在我区的实践深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杭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实践。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人大工作实践,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规律性的认识和把握,增强用数字化改革推动人大监督履职方式变革的政治自觉,着眼人大法治政府建设监督重点,充分利用数字技术重构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工作流程、拓展监督覆盖面、扩大监督社会参与、提高人大监督质效,当好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数字化改革的探索者和践行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二、不断深化数字化改革,依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掌握政府法治建设和依法履职工作情况,发挥数字化改革的引领、撬动、赋能作用,对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发挥人大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应用场景作用,明确政府系统数据信息的供给者、系统运作的被监督者和系统成果的受益者“三重角色”,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数据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强化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打通数据壁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发展、螺旋式上升。增强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聚焦跨部门多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和数字化平台化集成应用,提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政府法治建设从“事”到“制”“治”“智”的转变,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打造整体智治的现代法治政府。

三、进一步明确职能分工,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应用场景。健全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之间数据可互通、可共享、可交换的高效协同机制。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牵头抓总职能,做好与检察院、法院等的协同配合,按时保质保量提供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各个层级、各个领域数据信息。区政府相关部门、镇街要如实反映录入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信息数据,确保真实有效。区人大监法司工委要和办公室协同配合,加强与省市人大的业务对接,构建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数据资源共享体系,加强系统指标体系的动态更新,不断推动系统迭代升级。要加强系统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定密权限要求,加强公共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隐私保护。

四、进一步加强结果运用,以督促建推进法治余杭建设。以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应用场景为切口,聚焦人大依法监督重点,将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通过数字化形式展示、进行预警提示,实现对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画像式”动态监督,为人大常委会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开展部门工作评议提供参考依据。充分利用应用场景的互动即时功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动切实解决社会关注热点、群众关心难点问题。推进法治余杭指数的编制工作,以该指数为创新点,力争实现“可视、检测、互动、分析、评估”的功能定位,为使用者提供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展示、工作资料查阅、监督意见反馈、整改进度跟踪和数据分析、绩效评估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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