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特伦(杭州)电子有限公司因违法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现依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申请信用修复。

经审查,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拟同意对其信用进行修复。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政策法规科,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祝樱洁          电    话:0571-88728895  

地址:余杭区溪沁街8号电信创新园1号楼4单元5楼

邮政编码:310023  

拟同意信用修复单位不良信息情况

序号

不良信息主体名称

申请修复的不良信息的文书文号

不良信息内容

1

诺瓦特伦(杭州)电子有限公司

余环罚[2017]第4-37号

2017年10月26日,因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被予以行政处罚。

2

诺瓦特伦(杭州)电子有限公司

杭环余罚[2019]第4-46号

2020年3月11日,因随意堆放危险废物,被予以行政处罚。

3

诺瓦特伦(杭州)电子有限公司

杭环余罚[2019]第4-53号

2020年3月11日,因未按照规范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被予以行政处罚。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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