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未来科技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命名“景腾人才公寓”地名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核准同意你公司在仓前街道开发的东至思凯路西侧河港、南至规划路、西至景腾路、北至文一西路,用地项目为余政储出(2018)21号地块,用地面积为1780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9570.83平方米的居住区命名为“景腾人才公寓”。请从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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