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未来科技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命名“景腾人才公寓”地名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核准同意你公司在仓前街道开发的东至思凯路西侧河港、南至规划路、西至景腾路、北至文一西路,用地项目为余政储出(2018)21号地块,用地面积为1780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9570.83平方米的居住区命名为“景腾人才公寓”。请从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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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2510008X/2021-143547 | 文件编号 | 余民〔2021〕83号 |
责任部门 | 区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1-08-18 14:2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2510008X/2021-143547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文件编号
余民〔2021〕83号
发布日期
2021-08-1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同意“景腾人才公寓”地名命名的批复
2021-08-18 14:27
杭州未来科技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命名“景腾人才公寓”地名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核准同意你公司在仓前街道开发的东至思凯路西侧河港、南至规划路、西至景腾路、北至文一西路,用地项目为余政储出(2018)21号地块,用地面积为1780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9570.83平方米的居住区命名为“景腾人才公寓”。请从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