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申请五常街道“南河头巷”等道路命名的函》已收悉。根据《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核准,同意你街道提出的地名拟名意见,现将东起荆长路,北至滕家村街,长415米、宽18米的道路命名为“南河头巷”;将东起荆长路,西至聚橙路,长980米、宽24米的道路命名为“滕家村街”;将南起余杭塘路,北至滕家村街,长619米、宽18米的道路命名为“鸥侣路”。请从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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