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申请五常街道“南河头巷”等道路命名的函》已收悉。根据《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核准,同意你街道提出的地名拟名意见,现将东起荆长路,北至滕家村街,长415米、宽18米的道路命名为“南河头巷”;将东起荆长路,西至聚橙路,长980米、宽24米的道路命名为“滕家村街”;将南起余杭塘路,北至滕家村街,长619米、宽18米的道路命名为“鸥侣路”。请从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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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2510008X/2021-143102 | 文件编号 | 余民〔2021〕79号 |
责任部门 | 区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1-07-27 16:2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2510008X/2021-143102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文件编号
余民〔2021〕79号
发布日期
2021-07-2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同意“南河头巷”等道路命名的批复
2021-07-27 16:20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申请五常街道“南河头巷”等道路命名的函》已收悉。根据《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核准,同意你街道提出的地名拟名意见,现将东起荆长路,北至滕家村街,长415米、宽18米的道路命名为“南河头巷”;将东起荆长路,西至聚橙路,长980米、宽24米的道路命名为“滕家村街”;将南起余杭塘路,北至滕家村街,长619米、宽18米的道路命名为“鸥侣路”。请从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