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核发的用字第3301102020004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因建设单位申请,决定撤回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用字第3301102020004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予以撤回的同时一并注销。若有意见反映的,请在公告之日起的3日内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71-89163916)。
特此公告。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2021年7月19日
信息索引号 | 002510936/2021-142906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1-07-19 09:4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936/2021-142906
发布机构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发布日期
2021-07-19
注销公告
2021-07-19 09:47
本机关核发的用字第3301102020004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因建设单位申请,决定撤回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用字第3301102020004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予以撤回的同时一并注销。若有意见反映的,请在公告之日起的3日内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71-89163916)。
特此公告。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