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余杭区公共自行车项目二期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小额物资、服务采购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批准,现就2021年余杭区公共自行车项目二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余杭区公共自行车项目二期设计服务(项目编号:Y3301100000004810001 )。
2.项目概况:2021年余杭区公共自行车二期建设重点为落实规划,主要是在余杭区良渚街道、瓶窑镇、未来科技城、仓前街道、闲林街道、余杭街道、中泰街道等,针对居民反映使用需求量比较大的重点区域进行补充布点。
本次设计暂定共50个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并投放、储备、更新约1000辆公共自行车)。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租赁点亭棚、公共自行车采购等。该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总概算约15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以实际批复为准。
二、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
包括2021年余杭区公共自行车车项目二期设计内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所有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选取数量为1家。
三、合格备选人资格要求及开标前需提供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资格要求: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浙江省外的设计单位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报名资格条件以备案资质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前提供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进入开标室人员应当携带《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一) 、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杭州健康绿码查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
1、开标时间:2021年7 月20 日15 时0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交通集团5楼507开标室。
4、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
五、开标程序
1、由主持人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
2、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即按招标公告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并认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六、抽签规则
1.编号顺序: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顺序确定抽签顺序的编号;
2.抽签规则:
(1)5名以下投标人(含5名),实行一轮抽签:实施一轮抽签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2)6-10名投标人,实行二轮抽签:第一轮抽出5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10名以上投标人,实行三轮抽签:第一轮抽出8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5名投标人,最后一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中标结果将在三个网站(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项目要求
1、中标后的正式设计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各类相关法规,规范、技术规定、条例和标准的要求,同时必须考虑满足其它各专业实施该方案的条件,必须符合相关主管部门送审要求。在此基础上期待投标单位结合自己丰富的经验和最新的设计理念的发展趋势,开拓创新,力争在形式及内容上有所突破和创新。认真研究相似规模工程的主要特色,在经验、资料及数据的基础上,以最佳的格局配置,对本项目进行设计。
2、根据设计方案要求,提供设计效果的施工监管;在施工期间,设计人员应到施工现场对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巡查并提出意见;
3、配合甲方及施工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及资料完善。
八、费用计取
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设计任务书中的要求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以及相关的各类评审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报价的依据
2、 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水、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投标报价的情况。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3、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报价范围包括成本、利润、税金及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
4、 本次招标采用费率包干的形式,即中标后合同有效期内费率固定不变,不得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工程投资、工期、最终建设规模变化等任何因素影响而进行调整。
5、中标价:
本次招标设计费用按《关于规范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工程设计付费基价费率标准的90%进行收取。
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标准: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设计费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规范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为标准,以工程累计标底审核价为计费额(设备采购费不计入),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统一为1.0并结合优惠费率及工作量比例进行结算。
工程概算编制费用、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咨询配合工作等产生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费率中,不单独收费。
九、建设单位、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余杭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南大街330号时代广场2号楼
电 话:15757124044
联 系 人:李工
代理单位: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东港路118号1号写字楼第9层A905室
电 话:17826816806
联 系 人:金工
招标人:杭州余杭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7 月 13 日
附件一
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
我(姓名):
身份证号:
所属单位(公司):
本人现郑重承诺:
(一)最近 14 天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或确诊病例;
(二)不是来自(或途经) 疫情重点地区, 或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但在杭隔离观察已满 14 天;
(三)近期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
(四)杭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
如上述承诺不实而导致不良后果(如: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出现确诊病例等)的,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时间: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