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彬、刘维申、董代孝”三烈士墓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郭彬、刘维申、董代孝”三烈士墓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招标编号:Y3301100000004725002)
二、招标范围:项目位于崇贤街道,服务内容主要为1、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包括:墓冢、地面、挡墙、台阶、景墙、纪念碑、雕塑等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与施工。 2、施工,即完成设计图纸中的全部工作内容。项目概算 250万元,工期45日历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第①、第②项要求:①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②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
2、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个。
3、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可担任联合体牵头人;
4、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包括总承包管理、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承担设计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等相关内容。
投标人拟派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省文物局颁发勘察设计上岗证、建筑专业中级工程师;
3、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及以上资格,
四、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由报名工作人员复印并审核后当场退还原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授权代表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由报名工作人员复印并审核后当场退还;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其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进行授权);
3、投标人相应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加盖注册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5、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证书原件及加盖注册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6、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加盖注册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7、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加盖公章(由报名工作人员审查);
8、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2)原件。
注:投标人应确保以上所有具有有效期的证书等资料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均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五、报名地点:
六、报名时间:2021年7 月13 日至2021年7月15日(3个工作日除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无
八、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崇贤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13968070404 联系人:邵建明
招标代理公司:浙江质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15382313258 联系人:曹俊杰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