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社区一号二号农居点雨污水管道养护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内没有明确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交多少份标书,现更正为一正四副。
2、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5项,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投标文件线下递交截止时间。
3、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更正为: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五常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
4、投标承诺书:我方保证在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本工程,更正为我方保证在 年内完成并移交本工程。
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永福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1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