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市监反垄断〔2020〕3号)工作要求,经对2019年12月31日前余杭区林业水利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就清理结果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废止、失效4件(具体目录见附件)。征求意见期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征求意见期内通过以下渠道发送:

1.电子邮件:396074464@qq.com

2.邮寄方式:余杭区瓶窑镇羊城路566号,区林水局

3.联系人:王帅

4.联系电话:0571-88553520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筹)

2021年6月24日    

附件:

废止、失效的区林业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文件名文号
1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关于修订印发《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水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余林水水字〔2018〕88号
2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关于修订《关于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预算公开”若干规定》有关条款的通知余林水水字〔2011〕138号
3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关于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预算公开”若干规定(实行)余林水水字〔2010〕20号
4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余杭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余林水水字〔2018〕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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