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白洋站节点彩化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8 00:19

地铁白洋站节点彩化项目招标公告

1、工程名称:地铁白洋站节点彩化项目,项目编号:Y3301100000004360002001                              

2、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拟对地铁白洋站及周边古墩路良渚大道路口等节点增设色带及时花等进行靓化,并对节点部分组团进行调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及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

3项目工期90日历天 

4、项目概算:390万元

5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

1)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外的设计单位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以备案的资质为准)

2)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基本信息录入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且上述施工资质以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上的录入资质为准);

5.2承担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单位);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在设计单位);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施工单位) ,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4)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施工负责人不允许有重复人员。

5.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包括设计、施工等工作,承担设计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等相关内容;

2)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包含联合体各方)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余杭区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6、投标报名:

6.1、报名时间:2021年618日至202162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6.2、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北沙东路7号1号楼(里面的楼)三楼代理部 联系人:姜君    联系电话:18968070007  

6.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领取时间待招标代理公司通知,领取地点: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北沙东路7号1号楼(里面的楼)三楼代理部)。

7、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7.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7.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方式,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7.3、企业设计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注册地在浙江省外的还需提供入浙备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二维码标识必须清晰)加盖公章;

7.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7.5、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7.6、施工负责人的注册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7.7、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以及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8、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并注明人员承担的是什么类型负责人;

7.9、联合体协议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与企业诚信挂钩。

9、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0、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良渚新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平忠玉  电话:15257175915 

招标代理公司: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君    电话:18968070007 

杭州良渚新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617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牵头人,作为联合体代表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报名、开标、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均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设计工作由(联合体成员一方单位名称)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一方单位名称)承担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若中标,本协议书将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的附件内容。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公告.pdf
地铁白洋站节点彩化项目(招标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