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有关部门,各村社:
为全面摸清我镇危化品领域和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底数,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镇政府制定了《黄湖镇危化品领域和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
黄湖镇危化品领域和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区《危化品领域和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和工作目标
(一)普查目的
通过风险普查工作全面摸清我镇危化品生产、带储存(仓储)经营、使用许可、化工医药行业涉及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上述企业以下统称“危化品企业”)和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底数,科学评估安全生产风险状况,不断提升基于企业安全风险防控的数字化、清单化、精准化安全监管能力,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数字化改革,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1.摸清安全风险底数。对危化品企业,聚焦易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化品爆炸、火灾、中毒(窒息)等三种事故类型,突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区域和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全面查清危化品企业风险点种类、数量、分布及相关风险信息;对工矿企业,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排查,重点关注易造成人员伤亡,特别是存在群死群伤风险的厂区、场所、设备设施等,查清企业风险点的数量、种类、风险信息和分布情况。
2.建立风险点数据库。以普查数据为基础,以科学评估为支撑,分级分类建立风险点数据库,配合区级部门分地区分行业绘制安全风险静态、动态四色图,呈现我镇危化品企业、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状况。
3.精准管控重大风险。以重大事故风险链为主线,健全危化品企业每日风险动态研判和管控机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定期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科学研判风险变化趋势,对重大风险转化成事故隐患的,开展预测预警,倒逼企业精准管控风险。
二、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
(一)普查对象
1.危化品企业:普查危化品生产、带储存(仓储)经营、使用许可和化工医药行业涉及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危化品企业通过原有的省危化品安全风险大数据平台,完成风险数据填报工作。
2.工矿企业:全镇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范围为:矿山、冶金、机械、纺织、建材、轻工等行业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领域风险普查范围外的其他化工医药行业企业),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2个门类、28个大类、473个小类,包括了“三场所、三企业”等历年来工矿领域重点监管对象。工矿企业通过新的“浙江省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微信小程序,完成风险数据填报工作。
(二)普查内容
通过综合分析危化品企业及工矿领域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确定风险普查的主要内容涵盖企业基本信息、风险信息、管控措施等3部分。包括危化品领域企业基本信息18项,风险信息54项(静态风险信息39项,动态风险信息15项)、管控措施21项;工矿领域其中企业基本信息34项(制造业14项、化工医药行业20项)、风险点信息2000多项(共33个行业,每个行业风险点60-80项)及风险信息71项(制造业36项、化工医药35项)。
力争做到安全风险“应普尽普”。
三、组织和实施
在镇安全生产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普查。成立以镇区域发展(经发)、镇平安办为主的普查工作组,负责制定全镇危化品领域及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跟踪督查普查进度,梳理解决普查问题,指导协调开展本辖区危化品企业、工矿企业基本信息、风险信息、风险管控措施等的纵向和横向汇集和复核,研判本地域风险“四色图”,建立“常普常新”机制。
四、进度安排
普查实施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2021年5月20日前)
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危化品、工矿领域普查目标任务、企业名单、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建立工作群。
(二)全面普查阶段 (2021年5月21日至6月20日)
1.动员部署。(5月21日至5月29日)根据本辖区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明确普查范围、具体企业名单、风险普查填报时限和要求,召开风险普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建立会商研判,定期召开会商会、座谈会、内部研讨会,梳理难点堵点,反馈意见建议,优化工作流程。
2.组织风险普查培训。(5月30日-6月1日)组织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社会化服务机构、部分企业等开展线下普查工作业务培训。
3.开展风险数据填报。(6月1日至6月15日)以行业为单位,组成指导服务团队,全面梳理填报、核验企业风险点的数量。由普查技术团队详细讲解普查填报方法,社会化服务专家随时为各企业答疑解惑,并对企业填报的风险数据进行初审、确认,指导企业查漏补缺。或上门一对一指导企业开展普查工作,确保不漏一家,实现全覆盖。
4.开展风险普查核验。(6月1日至6月15日)应边录入边核验,要针对风险普查平台智能整理的企业风险较大、数据异常等情况,进行100%核验并公布核验名单,部署现场核验任务,组织力量全面完成核验工作,形成数据核验报告。要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机构作用,保证完成核验工作,并出具核验意见。要发挥网格化管理制度的优势,对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底数一一进行排查,重新核实、补充、完善企业基础信息和行业分类,做好同步更新,补全基础数据。
5.验收与数据整理。(6月16日至6月20日),迎接区安委办对风险普查工作整体验收。危化品领域,对企业填报的数据100%进行审查核验,并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现场审核。工矿领域,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核查核验,并对照目标任务及相关要求,按时完成验收工作。
(三)“常普常新”阶段 (2021年7月起)
1.危化品企业
(1)每日研判动态风险。危化品企业在层层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经主要负责人同意,每日10点前在省危化品安全风险大数据平台上报动态风险信息,并作出风险承诺公告。
(2)及时更新静态风险。企业静态风险数据发生变化后,3日内在省危化品安全风险大数据平台上完成数据更新。
(3)精准管控重大风险。6月底前,参照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的《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定期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科学预警和精准干预转化成事故隐患的重大风险,完善重大风险闭环管控机制。
2.工矿企业
根据《浙江省工矿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规定》,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全覆盖的风险辨识、研判和管控。人、机、料、法、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组织针对性的风险识别;实施风险动态管理,风险分级发生变化的要按规定主动上报,不断完善“常普常新”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逐项落实。全力推进危化品领域、工矿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安全生产领域涉及行业广、企业多、风险点多、情况复杂,要周密安排,逐项推进,环环相扣、紧密衔接,遇到困难要及时解决,确保不混乱不遗漏。同时根据省市区派发的任务清单,依托智慧安监平台,逐一比对,落实企业清单数。要发挥网格化管理制度的优势,对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底数一一进行排查,重新核实、补充、完善企业基础信息和行业分类,做好同步更新,补全基础数据。
(二)强化支撑,落实保障。要严格按照《统计法》有关规定,建立普查质量过程控制、督查抽查机制,充分发挥相关技术服务单位等专业力量的作用,加强对技术力量薄弱的小微企业、高风险企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企业在完成风险普查任务的同时,风险辨识和防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系统推进,边普边控。要结合三年行动、遏重大攻坚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查漏补缺,相互印证补充。要督促危化品企业健全每日风险动态研判和承诺公告机制,指定专人落实风险数据每日上报和定期维护,确保风险数据及时、有效。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聚焦危化品违规使用、三场所三企业带病运行等重大风险隐患,确保企业安全风险突出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检查到位、整改到位,边普边出成果。对普查工作不认真不扎实,且故意瞒报漏报风险,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确保生产安全有保障。
(四)加强宣传,浓厚氛围。要通过多途径向企业介绍此次风险普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解读相关法规政策,阐明普查作用和意义,消除企业心理顾虑。要综合运用诚信管理、监管执法等多种手段,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案例警示力度,将企业是否主动接受培训、是否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审核把关等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诚信档案,正向激励主动如实申报风险的企业,反向约束不认真组织风险排查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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