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5月强制检定的加油机共计257台(件)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5月燃油加油机强制检定结果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0日

2021年5月余杭区、临平区燃油加油机强制检定结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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