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假借承包市场之名骗取他人近120万元的诈骗案一审宣判,该案被告人于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手握租房合同却仍要竞标

2019年3月以来,丹阳市某综合市场相继接待了好几名签好租房“合同”,等待交房开张的群众。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不仅工作人员对这所谓的“提前招租”感到莫名其妙,需要参与公开竞标的官方解释也让前来现场咨询的钱某等人始料未及。

“市场方告知我们需要先竞标才能租房,我们说有合同,但他们说不可能,解释称房子尚未出售。”在联系承租人无果后,意识到被骗的钱某等人随即便报了案。

而这一报,也揭开了这场空有“承包市场”噱头、实则“承包”多人租金、押金、好处费近120万元的房屋租赁大骗局。2020年1月初,公安机关经侦查,将脚底抹油逃跑在外的于某抓获归案。

瞄准商机伪造租赁合同

2016年,于某在和朋友闲谈中获悉他们有意向参与丹阳某地正在建设的综合市场招标后,于某表示很感兴趣,并帮着做了市场商户和租金的摸底调查。之后,他还时常关注并询问承包进展,一心期待着确定承包的好消息。谁知不久后,朋友就告知了他承包无果的消息。

可自关注承包事宜以来,他便已迫不及待地和生意上有来往的朋友们夸下了海口,提前开启了承租“副本”。“我和朋友说市场承包下来了,我在其中有股份,有权利出租这些门面房。”于某这样说到。

此后,闻讯的生意伙伴便陆续联系他商谈租赁事宜。“我当时还伪造了一份工商局和我签的租赁合同给他们看,表明已承包了市场,这样他们就相信我了。”尽管明知承包定局覆水难收,但看着源源不断找上门的“生意”,于某还是决定继续骗钱。

诈骗17人敛财119.8万元

在主动和相熟朋友推荐,或获悉他人有想要租铺面、摊位的意向后,于某便通过直接谈价格、带着租客去综合市场里实地看房等方式,以收取好处费、押金、租金等名义开启疯狂敛财模式。

为了以假乱真,他还装模作样地让租客们在之前伪造好的房屋租赁合同上签字捺印。据他交代,“每一份租赁合同上的承包方签名都是自己签的,盖的也是花了300元做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假章。”

在2017年到2019年这两年多的时间里,他先后骗得了17人119.8万元的钱款,大部分钱财被其吃喝玩乐挥霍一空。此外,他还谎称可以帮忙租赁其他地方的商铺,通过伪造文件、找人冒充机关领导等手段,骗取了他人16万余元的定金和好处费。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围绕被告人对承包未果的主观认知、伪造租赁合同签名等问题,有针对性提出4条具体意见引导侦查。结合在案证据,该院最终审查认定,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其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形,该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现如今,各种假章、假证以及伪造文件等问题层出不穷。检察官提醒: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等文件、开展经济交易往来中,请注意认准正规平台和渠道,并认真核查确认对方相关资质、证明;与熟人、朋友有经济交往时,也请不要掉以轻心,全面掌握、及时跟进方为不二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