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桥街道污水零直排项目代建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最高限价原为:
最高投标限价:《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规定》(余政办[2017]45号)“代建管理费最高限额控制数计算表”收费标准的 80%。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70 %作为风险控制价。
现调整为:
最高投标限价:《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规定》(余政办[2017]45号)“代建管理费最高限额控制数计算表”收费标准的 80%。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规定》(余政办[2017]45号)“代建管理费最高限额控制数计算表”收费标准的 70 %作为风险控制价。
2、本项目“投标函”中部分格式原为:“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 代建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代建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所引起责任。”
现调整为“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 代建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规定》(余政办[2017]45号)“代建管理费最高限额控制数计算表”收费标准的 %的投标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代建工作,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代建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所引起责任。”
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益嘉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星桥街道办事处
2021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