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者名称 | 法人代表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时间 |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杭州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 卜建桥 | 杭环余罚[2021]第2000055号 |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叁拾玖万玖仟元整。 | 2021.5.21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信息索引号 | 002510127/2021-141475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1-05-26 13:1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127/2021-141475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发布日期
2021-05-26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10517-0523)
2021-05-26 13:15
被处罚者名称 | 法人代表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时间 |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杭州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 卜建桥 | 杭环余罚[2021]第2000055号 |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叁拾玖万玖仟元整。 | 2021.5.21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