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平台、镇街,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我区新零售业态发展,培育示范标杆企业,根据杭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杭州市新零售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杭商务〔2021〕62号)精神,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关于开展杭州市新零售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申报企业要严格对照认定条件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有序;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材料一份。于5月25日前报送至余杭区商务局。
联系人:施琪鸣,联系电话:88728709。
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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