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往经济体办公室场所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3 00:00

向往经济体办公室场所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Y3301100000003825002001   )

1.招标条件

向往经济体办公室场所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二次招标)已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会议纪要(2021)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  ,委托代理机构为  杭州华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 95.00 万元,建设规模 :预算95万。建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仓前街道办事处一楼 

2.2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2.3  施工总工期: 3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3.1.1、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外的单位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以备案的资质为准);

3.1.2、相应的施工资质为:具备专业承包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

3.1.3、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个。

3.1.4、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均可以担任联合体牵头人。

3.1.5、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包括设计、施工等工作,承担设计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等相关内容。

3.1.6、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包含联合体各方)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余杭区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2、投标人拟派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注册在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注册在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且无在建工程;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已按相关规定将基本信息录入余杭区建筑市场信用网。

3.2.4、以上拟派人员不得重复,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5、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上述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其注册企业的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余杭区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4.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授权代表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其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进行授权);

4.3、投标人相应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4.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加盖注册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若注册证书上无法显示现注册单位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加盖注册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若注册证书上无法显示现注册单位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6、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加盖注册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4.7、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4.8、投标人“余杭区建筑业企业信息录入表” 加盖相应提供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注册地在浙江省外的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还需提供“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加盖相应提供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9、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2)原件。

注:投标人应确保以上所有具有有效期的证书等资料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均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招投标方式

(A)线下招投标 其中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文件的领取: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6.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逾期不予受理

6.3报名地点: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518号仓前司法所三楼305。 

6.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A)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05月2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  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518号仓前司法所三楼305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   

地址:  仓前街道  

联系人:  胡利君    

联系电话:  13957131321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华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良渚街道博园西路7号酩创国际8楼807室     

联系人: 梁雨清    

联系电话:  13616517085     

2021年5月12日


公告.pdf
向往经济体办公室场所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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