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星都大道(星河南路至海宁界)工程涉千岛湖配水盾构及管道安全评估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7 00:00

余杭区星都大道(星河南路至海宁界)工程

涉千岛湖配水盾构及管道安全评估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余杭区星都大道(星河南路至海宁界)工程(下称“本项目”),已列入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02批次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计划的通知》余发改【2020】47号文,招标人为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涉千岛湖配水盾构及管道安全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星都大道与星河南路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向东延伸至迎宾路与S101省道(东西大道)交叉口,后利用现有S101省道(东西大道),终点至S101省道(东西大道)与东湖快速路交叉口,全长约3.6公里。

设计标准采用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标准,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为55米,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

项目总投资约为9.65亿元,其中建安费约为6.62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余杭区星都大道(星河南路至海宁界)工程线路中涉千岛湖配水盾构及管道的安全评估,本项目星都大道与千岛湖配水盾构段相邻,与星都大道相邻段千岛湖配水盾构及管道的安全评估报告。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仅限于):组织相关专家的评审、搜集相关数据、资料(含前期所需调查)、现场踏勘观测前期检测、仿真分析、专家咨询、按各单位要求编制报告、项目过程中与招标人、千岛湖配水盾构及管道产权单位及维护管理单位、设计等单位的配合等,直至项目结束。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涉千岛湖配水盾构及管道的安全评估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止,其中涉千岛湖配水盾构及管道的安全评估报告的报批稿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编制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业绩、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登录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补充(答疑、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4141400分,地点为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时代广场1号楼B座1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人员参与投标活动,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仅1人到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余杭区南大街326号时代广场1号楼A座

人:方工

   话: 0571-86156190   

 

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杭州市下城区建国北路586号603室

人:金增权

   话:0571-86707851、15757156266

   箱:376631460@qq.com


公告.pdf
余杭区星都大道(星河南路至海宁界)工程涉千岛湖配水盾构及管道安全评估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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